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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25 07:25

搶球,搶分,搶粉絲… 運動界打進社群網站

搶球,搶分,搶粉絲… 運動界打進社群網站
【經濟日報╱編譯呂佩憶/綜合外電】 2009.11.25 04:39 am
隨著社群媒介的蓬勃發展,美國的運動聯盟、企業贊助商,以及媒體業者只要懂得善用,就能賺進大把鈔票,近來爭相在Facebook 、MySpace和Twitter等知名社群網站設立帳戶,以累積粉絲及客群。
這些社群媒介可以幫助運動界更緊密連結與消費者的關係,有助於他們的事業。體育頻道ESPN數位媒體的副總裁暨總編輯金恩(Rob King)表示,社群網站的商機無限。
不過,這些社群媒介現在還不能讓體育界大喊「讓我賺大錢」!因為直接來自這些社群平台的營收,遠較其他營收少。雖如此,忽略這些社群媒介的運動業者,只會自食苦果。
根據尼爾森公司資料,美國人10月平均花16.5%的時間在社群網站上,較去年同期增加了5.7%。北美各運動聯盟紛紛加入這些網站,避免錯過與運動迷接觸的機會。
美國職業籃球NBA在Facebook上共有大約170萬名粉絲,在Twitter上的數目也差不多。就連規模較小的壁球、室內排球等運動也有自己的粉絲。另外,球員自己的粉絲更是超越他們自己所屬的聯盟。俠客歐尼爾的粉絲多達255萬人,多屆環法自由車冠軍阿姆斯壯則有222萬名粉絲。
美國職業冰球聯盟(NHL)的社群媒體行銷總監迪洛藍佐說:「球迷花愈多時間和精力在我們身上,我們愈有可能賺他們的錢。」美國職棒大聯盟(MLB)就將網站連結到社群網站。在球隊方面,紐約洋基隊則是第一支在Facebook上擁有超越100萬粉絲的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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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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