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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20 11:52

和艦案,曹興誠打贏金管會

《金融》熱錢撤!台股重挫,新台幣失守32.3元
2009/11/20 11:38 時報資訊
國際美元走強、外資轉買為賣以及央行彭總裁對熱錢示警的帶動下,新台幣匯價早盤開低,盤中貶值8分,為本周最低價,而台股盤中也重挫逾百點。由於近期新興市場為防範國際熱錢湧入,紛紛祭出資本管制措施,激勵週四國際美元反彈。台灣央行下午將公布第三季國際收支,由於下半年為出口旺季,國際收支可望持續維持順差。
央行總裁彭淮南昨天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有超過3,000 億台幣的資金不應留在台灣,暗示未來可能針對熱錢祭出打壓措失,週五美元兌台幣自開盤後一路走揚,盤中失守32.3元。
匯銀指出,就技術面而言,美元兌台幣短期回歸中長線跌勢,上檔壓力位於前高32.685 與上週黑K 高點32.510,支撐為央行干預低點31.995。
央行今天下午將公布第三季國際收支。第2季國際收支順差118.2億美元,經常帳仍為順差,金融帳淨流入。學界預期,下半年為出口旺季,降稅效益及兩岸關係改善,國際收支可望保持雙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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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案變奇案… 南山人壽工會動員 11/23向勞保局遞件陳情
2009/11/20 10:20 鉅亨網
南山人壽出售案演變至今簡直已成「奇案」,不僅 金管會「一個頭兩個大」,南山人壽產業工會也擔憂自 身勞工權益,該工會今(20)日表示,南山人壽自1995年 起,將員工勞健保費轉至職業工會投保,形成「南山違 法,全民買單」,為了捍衛勞工權益,將於下週一(11/ 23)動員南山同仁,集結向勞保局遞件陳情。
南山人壽產業工會表示,南山人壽自1995年以來, 以種種手段造成大多數南山同仁未能依法享有勞健保等 勞基法權益,將南山員工勞健保轉至職業工會投保,由 政府額外負擔僱主應付之勞健保費,致使中央政府需另 編高達 105億天價預算,排擠弱勢團體社會福利預算, 藉以補助勞健保欠費,來解決北高兩市勞健保欠費問題 ,結果卻是由全民買單。
南山人壽產業工會表示,南山人壽身為南山同仁之 僱主,卻不願徵詢外勤員工選擇勞退新制意願,亦不肯 為選擇勞退新制的員工遞送選擇表,致使南山員工必須 站出來集體到勞保局遞送勞退新制選擇表,才能促使勞 保局依法要求南山人壽按月提繳新制勞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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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債交易系統上線 台債走向國際化
2009/11/20 11:32 中央社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今天舉辦第四屆「國際債券市場研討會」,並舉行「外國公債交易系統」上線典禮,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在啟用典禮上,宣示台灣債市走出台灣,走向世界。
在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吳當傑、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陳樹等人的見証下,「外國公債交易系統」今天正式上線,今後證券商可以透過櫃買中心的系統,直接連結到美國公債市場。
櫃買中心指出,台灣證券商常因規模不大及信用強度不足,無法取得國際投資銀行的交易額度,許多中小型券商難以進入國際市場交易美國公債;即使有少數大型券商取得國外投資銀行的少數交易額度,但交易及結算等成本較高。
櫃買中心的「外國公債交易系統」可為證券商省下一半的手續費和保管費,降低交易成本,另外,證券商也可不用計算單筆買賣,可用淨額交割的效益,提高款、券調度效率。
櫃買中心在「外國公債交易系統」啟用典禮之後,舉辦第四屆「國際債券市場研討會」,吸引來自美國、加拿大、香港、新加坡、泰國及迦納等國代表與會。
此次「國際債券市場研討會」以金融海嘯後亞洲債券及衍生性商品市場的發展與機會為主題,探討金融海嘯對亞洲債券市場的衝擊及各項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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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艦案,曹興誠打贏金管會
2009/11/20 08:50 時報資訊
和艦案的訴訟風波,金管會再輸一場官司。金管會認為聯電公司前董事長曹興誠,違反證交法「資訊揭露」規定,對曹興誠行政處分罰鍰300萬元事件,最高行政法院日前裁定,金管會上訴「不合法」,應予駁回。
金管會是在民國94年4月20日,對曹興誠作出兩次行政處罰,共罰鍰300萬元。處罰的理由有二:1.聯電從90年6月到91年上半年起,由曹授權協助大陸和艦科技公司,並獲和艦口頭允諾未來回饋聯電,這是屬重大影響股東權益的事,聯電並未辦理資訊揭露。2.聯電在94年3月4日開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重要經營策略,聯電遲至同月17日才上資訊觀測站揭露。
金管會處罰曹興誠的理由,經不起法院審理的考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6年12月間判決,金管會敗訴。
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兩公司間「給予協助、同意回饋」的共識,沒有證據顯示足以架構出契約必要條件,而具體化到可以規範雙方在私法上的權利義務。同時,聯電董事會的決議是否應為揭露事項,應由法令規範要件來判斷,而不是由董事會決議與否來認定。
再說,聯電在94年2月17日被檢調搜索,翌日曹興誠就登報公開說明,已為公開資訊,自沒有理由發生未經揭露而產生影響公司繼續營運的重大情事。金管會卻以違反證交法「資訊揭露」規定,對曹加以行政裁罰,於法無據。
金管會對於原判決提不出具體指摘那裡違背法令的事項,卻仍提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這種上訴「不合法」,以裁定方式,駁回金管會的上訴;本件爭訟金管會因而敗訴確定,結束4年半多來的風波。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張國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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