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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18 10:46
陸資投資台股 總量管制
陸資投資台股 總量管制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9.11.18 04:25 am
兩岸簽訂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後,大陸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將可來台投資。為降低陸資掌控台灣上市櫃公司的疑慮,金管會研議對陸資投資台股訂總量管制,且對金融、電信、交通等特殊產業,將另外設限。
依據金管會的腹案,所有陸資合計不能超過被投資公司股權的15%,以盡量降低陸資對上市櫃公司的影響力。
金管會4月開放大陸QDII可以投資台股,僅規範單一陸資最多持有被投資公司10%股權,同時要求陸資不得擔任董監事、不能擁有實質控制力或影響公司經營等。
由於當時台灣與大陸尚未簽訂MOU,依據大陸規定,QDII來台投資上限只有基金資產規模的3%,且僅能投資債券市場,不能投資台股。因此,開放七個月來,沒有任何大陸QDII投資台灣市場。
兩岸本周一簽訂金融MOU,依據大陸規定,QDII來台投資上限將可提高到基金資產規模的10%,且可以投資台股。以10月底大陸QDII規模3,700億元計算,可投資台股金額370億元,被外界視為將成為台股的活水。
不過,金管會至今尚未擬妥QDII投資台股的相關辦法,QDII還是不能來台投資。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希望在MOU簽定後60天生效時,可以一併對外公布QDII來台投資相關辦法。據了解,金管會允許QDII投資台股,但並非每種產業都可投資,也不是所有個股持股上限都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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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