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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17 10:49

MOU簽署效應 仍須解決問題

MOU簽署效應 仍須解決問題
2009/11/17 10:03
【經濟日報╱記者林庭瑤】

兩岸正式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可望改變台商的融資與財務操作方式。未來台灣的銀行大陸分行一旦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就可以將台商在台灣建立起的信用延伸到大陸運用,台商可與大陸的港商、日商、韓商,平起平坐,參與競爭。
漢邦事務所會計師史芳銘表示,台商向大陸銀行貸款並不方便,通常陸銀都有政策取向,也不重視中小企業,即使聲稱要借多少錢,也不見得具體落實,等於看得到卻吃不到。台資銀行則熟悉台商的經營模式,也與台商往來密切。
史芳銘指出,兩岸簽署金融MOU後,未來台商在海外OBU的額度,可以部分轉到大陸使用。
例如台商與台資銀行往來,只能安排境外資金200萬美元,若台資銀行的大陸分行可承做人民幣業務,台商可以撥付部分流動資金額度在大陸境內。
安侯建業會計師蔡松祺表示,台資銀行在大陸辦事處升格為分行,台商可直接向台資銀行融資借款,大陸銀行貸款利率約5%到6%,台灣目前僅2%到3%,台商若向台資銀行借款,利息相對較低。
廣州台商協會會長程豐原表示,兩岸簽署金融MOU後,台商「多了一個融資選擇」,大多數台商與大陸銀行也建立關係,但有部分抵押不足,貸款難度大,台資銀行進入可補足這一塊。
程豐原指出,當前台商一般操作方式是,台資銀行給台商的境外公司信用額度,如押匯或信用狀,如果台資銀行在大陸分行無法經營人民幣業務,只限於經營境外業務的話,流動資金還是打不進來。
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劉芳榮表示,兩岸簽署金融MOU,最起碼跨出一大步,最大不同是,台商在台灣建立的信用可延伸到大陸去,台資銀行進入大陸境內支援台商,台資企業可與新加坡、香港、韓國廠商平起平坐。
劉芳榮指出,下一步就要看台資銀行的大陸分行,可經營那些業務、可不可以承做人民幣、開放家數與據點有多少?如果台資銀行只能在上海、昆山設據點,無錫台商很難跑到上海借款,減少台資銀行的勢力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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