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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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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1-04-27 16:14
疫情影響 今年綜合所得稅新增減免稅負措施
疫情影響 今年綜合所得稅新增減免稅負措施
【記者陳秋香、何弘斌/高雄報導】
2021年4月27日 週二 下午3:45·2 分鐘 (閱讀時間)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財政部於今年五月報稅特別新增幾項稅負減免措施:
一、免納所得稅:(一)個人、醫療(事)機構或各機關團體受疫情影響,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二)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發給個人防疫補償。
二、薪資費用加倍減除: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就其給付員工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請假期間之薪資,得適用薪資費用加倍減除之規定。
三、費用率標準加成至112.5%:(一)「醫事人員」:因屬防疫前線,其收入適用之費用標準得逕自調增,按原費用率之112.5%計算(例如西醫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之費用標準由每點0.8元提高為0.9元,掛號費收入之費用標準由78%提高為88%),另藥師費用率由94%調高為96%;(二)「非醫事人員」或其他所得業者:一○九年度收入較一○八年度減少達30%者(期間不滿一年者,按實際月份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全年度收入總額計算),適用之費用率,得按該費用率112.5%計算(例如私人辦理補習班收入之費用標準由50%提高為56%)。
該局特別提醒,請業者務必核實申報收入,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申報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八○○○○○三二一,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