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14 13:38

智慧財產與人才

智慧財產與人才
【經濟日報╱社論】 2009.11.14 04:13 am
延宕多年的台積電與中國大陸中芯國際侵權案,日前初判終於出爐,中芯國際敗訴,隨後雙方達成和解,中芯國際除了將分年分期賠償台積電2億美元外,並且無償授予台積電8%的中芯股權,台積電另可在三年內以每股1.3港元認購2%的中芯股權。
這一成的股權,引起了各方的想像;不過,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卻表示,台積電是基於保護智慧財產與商業機密的立場,並非想為難對手。對於未來與中芯合作的問題上,張董事長則表示:「跟中芯合作?沒有這個計畫!沒這個計畫!」
張董事長回應的態度至為明確,就是保護智慧財產與商業機密。因為智慧財產才是未來台積電鞏固其領先優勢的最重要利器。過去,許多人認為台灣雖然握有美國專利局第四多專利數量,但台灣技術貿易卻呈現巨大逆差的現象,而直指台灣專利無用論。但我們卻也多次提醒,台灣專利雖然較集中於製造製程專利,比較難創造新價值,但這樣的專利卻是鞏固及保護自身製造業務的命脈。
過去,矽統科技也曾利用聯電離職員工,營運其新蓋的8吋晶圓廠,結果也是被聯電控告而敗訴,甚至後來被聯電集團所合併。有更多的案例是,台灣企業被國際大廠控告侵權,但台灣企業也舉證反擊國際大廠侵權,最後才能和解收場。這些保護權益與反控能力,都必須建立在自己擁有夠多專利的條件上;而專利一多,也才擁有專利交叉授權的入門票。這些專利的價值又怎能單以技術授權或貿易來衡量呢?
台積電告贏中芯國際,再次給了我們啟示,證明技術深耕與落實,必須一步一腳印,僥倖不得。中芯國際初步錯,後續步步錯,因為技術發展倘若建立在侵權的基礎上,那麼後續修正技術基礎的機會成本越來越大,幾乎是無法回頭的,也就再也掙脫不了侵權陰影。事實上,中芯國際也不是沒有試圖修正技術來源,甚至有段期間,還試圖把主力產品調整至標準的記憶體產品;結果證明,沒有根深柢固的技術基礎,只靠技術移轉,當然競爭力無法與韓國及台灣廠商競爭。其後,只好再回頭用台積電基礎技術,這也是台積電再告中芯國際主因。未來,中芯國際幾乎再也不可能脫離台積電技術牽制。
台積電告贏中芯國際,還有更深一層的意義是,還給有心培育人才者一個公道。過去台灣只要有一產業可以跨入國際主流市場,便有一窩蜂的企業跟進,而這些跟進者常用的策略便是從領先企業挖角員工,然後用更低的價格去搶單,結果產業投產快速擴增,但真正賺到錢的卻不多。在國內拚不過,就把員工挖到海外去,繼續拚。日前,廣達對於鴻海挖角其筆電團隊,而抱怨連連;不過,別忘了,當年廣達也曾從華宇挖來整個團隊,才造就廣達在中國大陸筆電生產一哥的地位,而被挖角的華宇,從此,股價再也沒有高於10元過。
中芯國際用了世大及台積電的離職員工,雖然可以在最短期把晶圓廠營運起來,但兩三年後股票閉鎖期結束後,這些大部分的員工,又轉戰至新加坡;這樣來來去去的走馬燈式的人才流動,就算沒有侵權官司,但真能勝出嗎?因此,中芯國際的真正失敗是在於企業文化與技術認知的錯誤。
希望這個判決可以讓包括台灣及中國大陸企業更重視更尊重智慧財產,也希望使習慣搭便車的人才挖角風,稍稍收斂,給真正有心培育人才的企業,一個較公平的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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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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