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11 16:24

美國即日起出口30月齡以下去骨及帶骨牛肉至我國

美國農業部食品標準暨檢驗服務署(USDA/FSIS)於98年11月9日公布修正牛肉輸台規範,自即日起簽發出口證明,以利出口30月齡以下之去骨牛肉及帶骨牛肉至台灣。
美國農業部於該修正公告中指出,已為輸台牛肉建立一品質系統評估(QSA)制度,以確認參與此制度之肉品工廠所生產之牛肉,皆源於未滿30月齡之牛隻。自本年11月2日以後屠宰之去骨及帶骨牛肉必須來自經美國農業部QSA認證之肉品工廠(迄今共核准36家),且美國農業部將在其核發之出口證書上加註「The beef or beef products were produced at a verified establishment under the USDA Less than 30 Month Age - Verification USDA Quality System Assessment (QSA) Program for Taiwan」等文字。
如果我國發現輸入之美國牛肉非來自於經美國農業部QSA認證之肉品工廠,或出口證書未註明前述文字,該貨品將被退運。(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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