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行怒了 不排除提告康友新經營團隊
工商時報 陳碧芬 2021.03.30
康友董事長陳民郎17日召開記者會,指控安泰銀行轉售債權一事。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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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台商掛牌股票康友KY,讓向來安靜的安泰銀行怒了。繼上周針對該公司董事長陳民郎說法明確回應,30日再針對「所謂的康友KY股東」向金管會申訴,銀行方面發出五點聲明,反駁外界的不實指控,並認為銀行本身就是受害者,要求康友KY新經營團隊要努力提出康友KY公司具體可行的償債計畫,安泰銀行強調,倘若後續仍有損及銀行聲譽的不實指控,將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安泰銀行提出的五項澄清如下:1、本行係為康友KY及其旗下孫公司(亦即註冊於新加坡之方柏、方泰二家公司)之債權銀行,自康友KY 109年8月爆發經營危機事件後,即積極與該公司協商並參與債權銀行團會議,銀行團曾多次要求該公司新經營團隊提出具體可行之償債計畫,惟迄今未獲其具體正面回應。陳董事長指稱康友KY今年(110年)二月間欲代方柏、方泰二家公司繳交借款利息但本行拒絕乙事,並非事實。實情為本行雖曾接獲康友KY提出於其他行庫之匯款申請單,並口頭宣稱欲代繳方柏、方泰借款利息,但實際上卻未有款項入帳,此不容混淆視聽為繳息遭本行拒絕。況康友KY公司當時若有資金欲代方柏、方泰繳交借款利息,亦應提出康友KY公司本身之償債計畫。
2、康友KY公司指稱本行賤賣其子公司資產更非事實。本行借款予康友KY旗下孫公司方柏、方泰,並由該二公司提供其集團海外股權之質權作為加強擔保。所謂擔保,像是抵押權、質權等,其資產仍歸屬于借款人或擔保品提供人所有,並未由銀行取得,換言之,本行從未取得該等公司之資產,故無權亦無從賤賣其資產。有關本行於今年3/12重訊公告授信資產轉讓乙案,係以未折減債權方式出售本行對康友KY孫公司方柏、方泰之「債權」,而非處分轉讓該等公司之資產。本案債權之出售對原來借款人、保證人之履債並無影響,亦即借、保人仍可續依與本行之原授信條件對本案債權之受讓人清償欠款,該等公司(康友KY、方柏、方泰)之權益未受任何侵害。本行為股票上市公司,亦須維護股東權益,在康友KY公司歷經多次債權銀行團會議要求後,迄今仍未提出具體可行之償債計畫下,基於授信資產配置及債權維護之考量,必須所為之決定。
3、本案方柏、方泰二公司之借款,係為本行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借款,而國際間金融機構之債權轉讓交易,係為常規且常見之交易,相關法令亦無需洽詢母公司(康友KY)是否承接或優先承購之規定,本行之交易亦然。本行並依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公告之,故陳董事長指控本行非常規交易絕非事實。而康友KY公司藉由媒體以悖於事實之陳述指控本行,以致康友KY股東被誤導,紛紛至主管機關及本行申訴,指控本行合法轉讓債權之交易導致康友KY股票下市,亦與事實不符。康友KY公司去年出現經營危機與今年4/1股票下市之原因,依證券交易所之說明,係因其無法提交公司財務報告,此係康友KY公司與經營團隊須負責解決之問題,與本行或康友KY孫公司之債權轉讓交易無關,不容將康友KY公司因無法重新提交財報遭下市責任推諉給本行。
4、陳董事長對媒體指稱本行不願與康友KY新經營團隊協商而逕行出售債權乙事,更非事實。本行自康友KY 109年8月爆發經營危機事件後,即積極與該公司協商並參與債權銀行團會議,迄今已參加過6次銀行團會議。銀行團多次要求新經營團隊積極處理銀行債務及繳息,但新經營團隊皆未處理。甚或本行為保障債權,於109年11月25日對康友KY提起清償借款訴訟,在法院均經合法通知下,康友KY新經營團隊及保證人於言詞辯論庭時皆未出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聲明或陳述,法院已於110年3月11日一審判決本行勝訴。康友KY新經營團隊若有任何具體可行之償債計畫,應主動積極提出並與銀行團協商,而非訴諸媒體或藉由人民陳情管道。此舉不但無助問題之實質解決,亦浪費媒體及公器之資源,或有誤導社會大眾之陳述,亦造成對立氛圍,實非本行所樂見。
5、本行依法轉讓方柏、方泰二公司之債權,因該交易如常見商業交易般簽有保密協定,故無法對外揭露相關交易資訊,此為任何負責任且守法之銀行必須遵守之法律底線。但陳董事長卻因此對媒體指控本行協助前董座黃文烈掏空康友KY,並懷疑本行為共犯結構,甚或影射本行涉及國際洗錢等,對此等不實指控,將本行由「受害者」抹黑為「加害共犯」,實已嚴重損及本行辛苦建立之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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