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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1-03-24 07:55

黨產會認定救總近9億元財產不當取得 30天內收歸國有

黨產會認定救總近9億元財產不當取得 30天內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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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宛琳/即時報導
2021年3月23日 週二 下午7:47·3 分鐘 (閱讀時間)




黨產會舉行「認定社團法人中華救助總會不當取得財產之說明」說明記者會。記者劉宛琳/攝影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去年9月22認定中華救助總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現有財產13億元。黨產會主委林峯正今表示,經過半年調查,黨產會上午召開委員會,認定救總名下財產屬於國民黨,黨產會針對國民黨利用當初的執政優勢,背離政黨本質、背離民主法治原則的方式所取得的不當財產做出處分,要求救總在30天內將所列之近9億元不當財產歸還國有。。
林峯正表示,救總不當取得財產在其名下不動產中,含有土地3329坪、建物4318坪、車位349坪,每年可收年租金約4900萬元,公告現值高達8億352萬元;黨產會並追徵其所獲台北縣土城市頂埔段溪頭小段54-2地號土地徵收補償金579萬3018元。
現金部分,林峯正表示,救總在民國59年向大眾募款,一人一元捐獻救大陸同胞,存在中央銀行專戶,後來救總領走這筆錢共3425萬1630元及美金75萬193737元,應歸為國有。另救總尚有約4億元之現金未在本次處分範圍內,是否屬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而應移轉為國有,黨產會將持續調查。
林峯正表示,黨產會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救總應移轉黨產會所列之不動產(及自處分作成日起至移轉為國有日止之孳息)為中華民國所有。
黨產會表示,救總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奉蔣中正總裁指示籌備,於39年4月4日以「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名稱成立,80年間更名為「中國災胞救助總會」,再於89年間更名為「中華救助總會」。黨產會於109年9月22日召開第98次委員會議決議,認定其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
黨產會指出,救總自成立之初,其人事費、事務費乃至於辦公處所即由國家負擔,所從事工作多涉及兩岸、軍事及國防等國家機敏任務。國民黨藉當時執政優勢,混淆政黨與國家間之分際,將國家核心任務交付救總執行,給予高額政府補助。
黨產會強調,國民黨並使救總以一民間組織身分,取得影劇隨票附勸大陸救濟金、勞軍救災捐款、鑽石救災獎券收入、一人一元捐獻運動之捐款、中央銀行支付之利息、美援經費及國際協款等,即有違政黨本質並悖於民主法治原則。黨產會表示,救總歷年雖有取得國內外捐款等正當收入,惟遠低於其支用金額,可認該正當收入已花用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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