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幽默搞笑   發佈於 2021-03-22 08:37

新聞眼/新監院洗白舊案 官箴標準何在

新聞眼/新監院洗白舊案 官箴標準何在

9

本報記者蔡晉宇
2021年3月21日 週日 下午2:53·3 分鐘 (閱讀時間)



同樣是監察院的調查,對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捲入的浩鼎案爭議,在蔡政府任內通過彈劾,又在換上全是蔡英文總統提名的監委後,作出截然不同的調查報告結論,不免令人質疑,當今扮演御史大夫角色的監委們,是以什麼樣的標準看待官箴?監察院如今是否已成特定人的漂白院?兩種完全相反的結論,民眾要相信哪一個?
翁啟惠在浩鼎案中的爭議不少,儘管門檻較高的刑事責任無罪,但對於他是否財產申報不實與違反利益迴避相關規範,司法機關都已明白認定翁的失職,並指他嚴重損傷政府公信。
且監院當初彈劾報告也不只這二項缺失,還包括翁啟惠在案發時,對於持有浩鼎股票態度遮掩,不但發聲明否認持有浩鼎股票,更否認利用女兒當人頭,後來證據攤開,證明女兒名下股票資金來源來自翁啟惠,過程中還有複雜的官商間的資金「借貸」往來,身為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的誠信在處理浩鼎股票一事中,至少多次被抓包。
監院的同案第三度調查已是創先例之舉,調查報告又多只取對翁啟惠有利部分做陳述,無怪乎有曾任立委的監委私下透露,如此調查報告,一定會引發政治聯想,監院勢必要做好承受政治後座力的準備。
事實上,監察院訴願委員會、廉政委員會事後雖陸續撤銷翁啟惠財產申報不實的罰鍰,但僅是為翁啟惠增添了部分有利事項;在法院判決與國稅局判斷是否需要補繳贈與稅的認定中,翁啟惠同樣都難逃財產申報不實,這也是他先前向公懲會聲請再審被駁回的原因之一。
此次監察院重啟調查,沒有新的事證,更沒能並陳多元觀點,損害的唯有監院公信力。
舉例說明,邱太三出任陸委會主委時,在野黨質疑其曾涉關說案,監院的調查報告指出,邱有重大違失;若照翁案標準,當初連彈劾都沒有的邱太三,是否也能以監院調查報告已對他出任國家重要職務造成負面影響,要求重新提出翻案的調查報告。此例一開,只怕更多曾被監院彈劾的前官員們,將循此管道要求比照辦理,就看各自本事。
過去第五屆監察院總被外界批評,蔡系監委與馬系監委在院內針鋒相對;如今第六屆監院需要擔心的恐怕會是,監院若只有一種聲音,所做出的判斷是否更容易受政治力介入,這樣翻案所得出的結果,能得到一般民眾信服嗎?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