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06 21:17

大漢與龍巖人本股份交換案,0.9169股龍巖人本換大漢1股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5530)大漢-本公司與龍巖人本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交換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股份受讓
2.事實發生日:98/11/6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龍巖人本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本股份交換案以龍巖小股東優先出讓為原則,不足或超過擬交換比例75%之部分,將由大股東之間協調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是。
7.併購目的:為提高經營效率與企業價值,整合雙方既有資源,有助於未來發展及業務拓展。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整合雙方資源以提升企業價值。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因考量雙方公司資源整合後,可將雙方資源妥善利用而產生綜效,對股東權益及每股盈餘有正面助益。本次股份交換案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股東權益報酬率並無重大不利的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一)換股比例:換股比例為0.9169股龍巖人本普通股換發大漢建設普通股1股由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74,924,315股予龍巖人本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之讓受股東,以換取龍巖人本68,698,104股。
(二)計算依據:考量雙方公司特質及產業概況,依每股淨值為基礎,採以證券市場常用之評價方法-淨值比法及股價與股權淨值比法等進行評價。並已委請獨立專家就股份交換之換股比例合理性出具意見書。
11.預定完成日程:暫定99/02/01。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一)大漢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營業項目為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特定專業區開發業、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不動產買賣業、不動產租賃業、都市更新業等。
(二)龍巖人本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營業項目為殯葬設施經營業、殯葬禮儀服務業、殯葬場所開發租售業等。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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