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董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06 08:56

國銀香港分行 可放貸人民幣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9.11.06 05:20 am
兩岸金融業務一步鬆綁,金管會昨(5)日宣布,將開放國內銀行之香港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除人民幣存款、兌換、匯款之外,新增「人民幣貿易融資業務」,也就是說,銀行也可承作人民幣放款業務,大幅提高銀行商機。
過去國銀香港分行依規定不能理人民幣授信。目前共有17家國內銀行在香港設有分行,是銀行業者相當重要之海外據點,也是海外分行獲利的第一名。人民幣業務開放後,銀行在香港地區之業務拓展,將有實質助益,尤其有助於掌握台商客戶。
隨著四次江陳會逼近,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也簽署在即,兩岸金融業務有愈趨鬆綁的跡象。繼大陸先前核準兆豐銀大陸辦事處和中銀香港可與台灣的銀行簽同意書辦理人民幣業務,金管會放寬國銀香港分行人民幣授信,等於再開了一扇門。
銀行局副局長蕭長瑞表示,最近就會發函給銀行公會轉知所有銀行,國內銀行之香港分行想要辦理人民幣業務者,即日起可以提出申請。如果文件齊全,金管會在送件後七日內就可以核准。
國銀香港分行可以承作的人民幣業務,和香港當地銀行業者相去不遠。唯一港銀可以承作、但台資銀行香港分行不能作的,就是「發行銀聯卡」。
蕭長瑞說,目前台灣的法令尚不准國銀發行銀聯卡,即使是香港分行也不可以。因此,這項業務暫不開放,未來將視兩岸進展程度再決定是否開放。
中國大陸在92年開放香港銀行業可以承作人民幣業務,但想要承作的銀行都必須與中國銀行(香港)簽訂同意書,同意書內容卻定義「內地」不包括香港、澳門及台灣省。
金管會在93年所發布的「本國銀行赴港澳設立分支機構許可辦法」第9條,也開放國銀香港分行可以承作的人民幣業務,範圍包括存款、匯款與兌換。不過,要求國銀與中銀香港簽約的內容,不能有矮化台灣的字眼。大陸把台灣視為一個省,明顯矮化台灣,加上台灣也不接受「內地」等字眼,使得香港分行根本不可能跟中銀香港簽約。
最近大陸開放人民幣可作為貿易結算貨幣,中銀香港與香港銀行重新換約擴大業務範圍,因而大幅調整契約內容,也不再對內地定義,少了敏感字眼。
【2009/11/0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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