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05 13:02
這場官司 和則兩利
【經濟日報╱記者/陳碧珠】 2009.11.05 05:16 am
台積電在美國的訴訟案中,暫時領先,但由於與中芯間無論在美國、大陸仍有不少訴訟案在進行,因此雙方若能和解止訟,將可互蒙其利。「原告」台積電最大的好處莫過於得到賠償金,對於尚未轉虧為盈的「被告」中芯來說,打官司耗錢耗力,和解反而有轉機。
台積電與中芯第一次官司交手,以1.75億美元和解收場,兩家除了針對0.18微米製程技術達成授權協議,部分專利及營業機密延伸到0.13微米及90奈米。但才過一年就遭台積電再告,當時業界推敲,中芯在0.13微米與90奈米發動低價搶單,對台積電衝擊不小,台積電透過官司遏阻的意味濃。
只是,官司訴訟時間冗長,期間台積電多次申請簡易判決,或部分禁制令雖獲批准,都不是最後結論。這三年多來,台積電早穩坐65奈米龍頭,40奈米第四季營業額達到90億元,稱霸同業,相對中芯65奈米還在起步,40奈米還未貢獻營收,兩家在技術能力與市占率落差越來越大。
業者認為,中芯若循第一次與台積電交手付出1.75億美元和解收場,比起潛在可能要面對10億美元損害賠償與禁制令,衝擊小許多。
【2009/11/0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