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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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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03 20:35
嘉聯益接獲台北關稅局通知核准退還原貨價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6153)嘉聯益-公告本公司接獲財政部台北關稅局通知核准退還原貨價部份之銀行保證函
1.事實發生日:98/11/03
2.公司名稱: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民國91年度部分進口產品被財政部台北關稅局認定為不准輸入項目,貨價及罰鍰共計160,799,734元,本公司已於98年8月24日公告本案行政處分撤銷緣由
(2)本公司已完成台北關稅局98年7月20日北普核字第0981017617號函行政處分之附款,故向台北關稅局申請退還剩餘之銀行擔保80,399,867元
(3)本公司今日收到台北關稅局98年10月29日北普法字第0981028963號函核准退還原貨價部份之銀行保證函。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98年8月24日公告退回罰鍰時,迴轉原估列罰鍰之損失,現既已結案,將於本日迴轉貨價部份之損失。即91年度基於穩健原則估列之其他損失160,799,734元,全數於本年度回轉為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