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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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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02 07:46
學校宿舍收費 免徵營業稅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2009.11.02 04:16 am
新營市林小姐問:學校向外承租房屋作為學生及教職員工宿舍,並向師生收取相關費用,是否應課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學校為提供教育勞務而購置或承租相關設備予學生使用,向學生收取費用,如非招商承包經營者,得免徵營業稅。而學校為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充足宿舍床位數量而向外承租房屋做為學生及教職員工宿舍,且依教育主管機關訂定的標準及規範收取相關費用,該等宿舍與上開財政部規定所列的場地及設備均與提供教育勞務相關,且經教育部認屬教育勞務範疇,故財政部於近日函釋學校向外承租房屋作為學生及教職員工宿舍,並向師生收取相關費用,免徵營業稅。
【2009/11/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