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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01 20:41

翁大銘控訴 金管會:依法接管國華人壽

翁大銘控訴 金管會:依法接管國華人壽
2009/11/01 19:41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009年11月1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指出,國華人壽因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且一再延宕增資時程、董監更動頻仍,影響公司治理,金管會於8月間予以接管處分。
久未露面的翁大銘上午為國華人壽遭到金管會接管一事,主動召開記者會大加抨擊,認為金管會接管國華,對人不對事,只想要把翁家趕出去而已。
國華大股東穎瑞公司委請律師於9月1日提起訴願,整起國華人壽遭接管案件已送到行政院訴願委員會。
金管會傍晚對此發佈新聞稿指出,國華人壽因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97年底業主權益為負新台幣589億元,多次要求限期辦理增資而未能完成,且董監事更動頻仍,影響公司治理,金管會依法予以接管處分。
金管會說,國華人壽法人股東在股東臨時會隔天 (7月30日)即進行股權移轉,不僅造成董事長立刻易主,且無監察人可監督公司業務,在衡量公司損益及顧及保戶權益下,8月4日依保險法規定,予以接管處分。
翁大銘說,股票投資是配合政府政策。金管會對此表示,國華人壽96年下半年起已多次大幅加碼國內股市,至97年6月底已到達最高投資部位,其投資時點與翁大銘的指稱並不相符。
金管會指出,翁大銘指稱因金管會強迫國華人壽賣股票,導致產生鉅額虧損,與事實不符。
事實上,金管會鑑於國華人壽於97年下半年產生鉅額投資虧損,要求國華人壽應檢討資產配置及股票投資部位、增加固定收益工具投資,以強化投資風險控管,並未強制國華人壽調降國內股票投資。
金管會表示,國華人壽被接管後,接管人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減增資,強化財務體質,檢討內控制度,強化資產負債配置,並就國外投資策略、預計投資標的與風險管理提出具體規劃。
金管會強調,保險安定基金已規劃辦理國華人壽減資30億元,增資60億元,並已提出具體減增資的辦理時程。
此外,對於國華人壽當時的負責人予以禁止財產移轉及限制出境;金管會說,是依照「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另對相關人士指稱部分董監事涉及不當交易,金管會已依法處理中。
金管會說,目前已先後解除國華人壽業務員登錄總數的限制,並回復國外投資比例上限。
金管會強調,為維護保戶權益,對於財務體質欠佳的保險業,一向基於審慎監理原則,除密切注意財務業務狀形外,並督促公司落實風險管理機制、審視資產配置、強化內控程序等,使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管理更為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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