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光今(23)日早上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大立光
(3008)依智慧財產法院准予其供擔保後得假執行的民事判決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假執行。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就先進光
(3362)對於第三人薩摩亞群島商Excellence Electro-Optical Technology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債權,於新台幣1522470639元及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的利息,及執行費新台幣12179765元之範圍內予以扣押。
先進光表示,將對智慧財產法院民事第二審判決(案號:107年度民營上字第1號)不利公司部分,在法定期間提起上訴;目前對公司財務、業務等既定營運狀況尚無重大影響,公司將依法定程序聲請免為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