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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發達集團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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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31 09:30
挪太百資金付太設薪資 章民強父子遭起訴
本帖最後由 B 於 09-10-31 09:36 編輯
挪太百資金付太設薪資 章民強父子遭起訴
2009/10/30 21:22 中央社
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控告前董事長章民強父子3人,涉嫌挪用公司資金支付太平洋建設公司旗下公司員工薪資,致太百損失逾新台幣2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背信罪起訴3人。
檢方起訴書指出,章民強、章啟明、章啟正3人於民國85年5月至91年7月間,分別擔任太百公司董事長、常務董事及董事,而章民強、章啟明當時也分別擔任太平洋建設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章民強等3人民國86年間,以發展百貨藍圖為由,認為太百公司及太設公司皆為太平洋集團,於是自行挪用太百公司資金支付太設公司旗下子公司職員薪資,其中包含中控公司、豐洋公司及太崇興業公司的72名員工,導致太百公司損失2億3649萬6537元。
檢方認定,太百與太設品牌體系不同,兩者營運應各自獨立,但章民強等3人卻自行挪用太百公司資金支付太設公司薪資,因此依背信罪名起訴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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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設:關係企業間人力調度 太百股東同意
2009/10/30 21:08 中央社
太平洋建設 (2506) 晚間針對台北地檢署日前提起背信罪公訴表示,關係企業間人力調度為當時太百公司全體股東認知並同意,符合太百商業利益,且未造成太百任何損害,並未圖利太設。
台北地檢署日前以太設總裁章民強、董事長章啟明、總經理章啟正於民國 86年任職太百公司期間,為太設公司利益,將人員調派駐在太設公司持股的中控公司、豐洋公司、太崇興業公司服務,由太百公司支付調派人員薪資,致損害太百公司,並依太百公司告訴,將章民強、章啟明、章啟正依背信罪提起公訴。
太設晚間發布聲明,86年間太百公司由太平洋建設集團及日本崇光 SOGO 集團共同持股,關係企業間人力調度,為當時太百公司全體股東所認知並同意,不僅符合太百公司商業利益,且未造成太百公司任何損害,絕無圖利太設公司。
太設澄清,台北地檢署曾就此案以96年度偵字15938號案件作出不起訴處分書。遠東集團入主太百公司後,透過太百公司控告前經營團隊,台北地檢署對相關事實,未詳為審酌章民強等人所提出有利事證,誠屬遺憾。太百公司投資相關人才既未受損,太設公司亦無不法利益。
太設日前亦針對台灣高等法院就章民強、章啟光及章啟明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判決章啟光及章啟明有期徒九個月、章民強有期徒刑六個月等表示難以接受判決結果。
太設說,台灣高等法院認定有罪的理由,是以太設公司向太百公司融通資金未設算利息為基礎。但太百公司本來就和太設公司關係綿密,亦有極多業務往來,因此兩家公司相互資金往來而未計算利息,本屬商業慣例,台灣高等法院卻仍認為違法,太設深感遺憾,並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