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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力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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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1-02-09 08:23
勞動基金炒股案懲處出爐 勞動部:局長撤換、游迺文免職
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基金炒股案,今(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前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等12人。勞動部下午回應,為保障勞動基金權益,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將依法追償勞動基金損失,復華、統一和群益等3家投信5年內不能參與委託招標案,且沒收涉案帳戶履約保證金共2.7億元。並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游員記2大過免職,勞動基金運用局長蔡豐清撤職。
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安邦表示,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游員記2大過予以免職,其失去公務人員資格。行政處分上,勞動基金運用局長蔡豐清予以撤職,將在農曆年後生效,轉調勞動部參事,局長一職將由常務次長林三貴暫代。另,勞動基金運用局副局長蔡衷淳亦有督導不周處,將送考績會。
復華、統一和群益等3家投信涉及該案的帳戶所提存履約保證金分別為1.3億元、0.9億元和0.5億元,共達2.7億元。依照與投信業者的契約,涉案被起訴就沒收履約保證金、終止涉案帳戶契約,且請求連帶損害賠償。3家投信涉及該案造成勞動基金損失部分,尚在陸續清算中。
勞金局弊案 勞動部:將依法追償損失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前組長游迺文,涉嫌協助寶佳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主管邱裕元出脫遠百持股,今遭依貪汙等罪起訴。勞動部今(8)日回應,為保障勞動基金權益,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將依法追償勞動基金損失。
勞動部表示,地檢署起訴之3家投信,本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將依委託投資契約,針對遠百之投資損失向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請求損害賠償。目前,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向勞動基金運用局所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分別為1.3億元、0.9億元、0.5億元,總計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為2.7億餘元。
勞動基金對於國內委託帳戶本即有提存履約保證金之作法,對於涉案遭起訴之投信依委託投資契約等相關規定,得沒收履約保證金、終止契約、請求連帶損害賠償等,並將限制涉案經理人及所屬投信公司5年內不得參與勞動基金運用局委託招標案,且如果經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勞動基金運用局得請求最高2倍履約保證金的違約罰款。
另外,對於游迺文疑涉不法案件,本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已就游員記二大過,並予以免職處分。
檢方調查,游迺文、邱裕元自2016年間在工作場合認識,因2人同是師大附中、台灣大學畢業,邱裕元稱呼游迺文為「學長」或「大哥」,兩人聯手謀議操縱遠百股價。
檢察官認為,游迺文位居勞金局要職,明知勞動基金運用成效攸關廣大勞工權益,不僅不知保持清廉操守,僅為圖謀私人利益,竟對內霸凌下屬,對外仗勢濫權,且犯罪後仍多方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亦屬不佳,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