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28 17:04

醫師等四師及土地代書開立收據要貼印花稅票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09.10.28 04:42 pm
財政部表示,醫師、建築師、律師、會計師、土地代書等執行業務者所開立的收據,與購物時取得的普通收據性質不同,非屬營業稅課徵對象,因此必須貼用印花稅票。
財政部說,醫師、建築師、會計師、律師、土地代書等均屬執行業務者,並不是營業稅課徵對象,其收入不用繳納營業稅,但而繳納綜合所得稅,因此在收取業務收入所開出的銀錢收據,不是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仍需貼用印花稅票。
【2009/10/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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