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28 16:43

三晃減資換發新股自12/23起開始買賣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721)三晃-公告本公司辦理減資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核准及預計換股作業計畫時程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98/09/18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98/10/27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25,934,510股(其中分為未公開發行之私募股份計30,000,000股及公開發行上市股份計95,934,51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259,345,100元(其中分為未公開發行之私募股份計300,000,000元及公開發行上市股份計959,345,100元)。
二、本次減資新台幣522,575,330元,每股面額壹拾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2,257,533股(其中分為未公開發行私募普通股計12,448,800股及公開發行上市普通股計39,808,733股),用以彌補歷年累積虧損並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少比率為41.496%(即每仟股換發新股585.04股)。
三、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股數73,676,977股(其中分為未公開發行私募普通股計17,551,200股及公開發行上市普通股計56,125,777股),每股面額壹拾元, 共計新台幣736,769,770元(其中分為未公開發行之私募股份計175,512,000元及公開發行上市股份計561,257,770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85.04股(即每仟股減少414.96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款,現金不滿一元,四捨五入至元為止得由股東自換股基準日五日內自行拼股,未辦理併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款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該股份。
四、減資後對每股淨值之影響:以98年上半年度業經會計師簽證財務報表資料計算,減資前為每股淨值5.89元,減資後每股淨值10.06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因減少資本全面換發股票,茲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特擬定本計畫書。
二、本次減少資本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25,934,510股(其中分為未公開發行之私募股份計30,000,000股及公開發行上市股份計95,934,51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259,345,100元(其中分為未公開發行之私募股份計300,000,000元及公開發行上市股份計959,345,100元)。
(二)本次減資新台幣522,575,330元,每股面額壹拾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2,257,533股(其中分為未公開發行私募普通股計12,448,800股及公開發行上市普通股計39,808,733股),用以彌補歷年累積虧損並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少比率為41.496%(即每仟股換發新股585.04股)。
(三)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股數73,676,977股(其中分為未公開發行私募普通股計17,551,200股及公開發行上市普通股計73,676,977股),每股面額壹拾元, 共計新台幣736,769,770元(其中分為未公開發行之私募股份計175,512,000元及公開發行上市股份計561,257,770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85.04股(即每仟股減少414.96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款,現金不滿一元,四捨五入至元為止得由股東自換股基準日五日內自行拼股,未辦理併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款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該股份。
三、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85.04股(即每仟股減少414.96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款,現金不滿一元,四捨五入至元為止得由股東自換股基準日五日內自行拼股,未辦理併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款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該股份。
四、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
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7-8266。
六、股票換發日程:本次換發日程,另待交易所通過後執行,若因核備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一)舊股票最後市場買賣之日:民國98年12月3日
(二)最後過戶日:民國98年12月7日
(三)暫停上市交易期間:自民國98年12月4日至民國98年12月22日止。
(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98年12月8日至民國98年12月22日止。
(五)減資換股基準日:民國98年12月12日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市買賣日期:民國98年12月23日
(七)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七、換領新股票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申請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後,採無實體登錄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換票並予過戶後,採無實體登錄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
(四)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此次辦理減資及增資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98年10月27日經授商字第09801239000號函核准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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