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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報-台北電】為提升計程車服務品質,交通部祭出汰舊換新補助方案,並分2階段核發補助款,先給7成,半年後若無客訴、違規等再核撥剩下3成款項,但考量第2階段規定不符比例原則,加上疫情衝擊,運將收入減少,交通部決定修正放寬,並於今日公布修正《交通部鼓勵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要點》第5點,若僅犯1次記1點的小違規,可獲1成補助,即日生效。 交通部表示,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採兩階段,計程車駕駛申請補助獲准,在核定發文日起6個月內購買全新或較新計程車,並將原車依規定報廢或變更為自用車,會先核發70%補助款;車輛登檢領照後6個月內無涉及《道交條例》第61、63、68條之違規行為、吊扣駕照、遭乘客申訴檢舉、吊銷或註銷駕照或車輛牌照等情形者,期滿後3個月內,檢具第二階段經費申請表及通過教育訓練證明文件,核發其餘30%款項。 交通部考量,有計程車駕駛在6個月內僅1次違規記點,如:超速、違規轉彎、不依標誌線行駛等,卻與闖紅燈等記3點或累犯者相同,就無法拿到第二階段的3成補助,加上受疫情衝擊,駕駛收入減少,考量比例原則,修正放寬第5點規定,若違反《道交條例》第63條第1項第1款,遭記點1次者,核撥10%款項。(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潘千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