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
(2881)公開收購日盛金案,最後期限2月1日已經近在眼前,昨(26)日市場傳出富邦金正在評估是否向金管會申請展延公開收購期間,對此,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只要提出二項理由,依規定,公開收購是可以申請展延50天,但證期局截至昨日為止,並沒有收到富邦金向金管會提出遞延的申請。
富邦金去年12月18日宣布以每股13元公開收購日盛金,12月23日證期局接獲來自富邦金的申請案,但此申請案需在40天內完成50%股權的公開收購,否則就算破局,日盛金元月5日召開審議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應賣與否事宜,會後發布原則上將尊重日本新生銀行與港商建群集團兩大股東決定。
昨日市場傳聞因為日盛金大股東參與應賣的意願不夠,近兩周富邦金仍持續透過管道與之溝通,但情況並未改善,據傳,富邦金近日內將向金管會申請展延公開收購時程,似有意展延,但希望維持每股13元價位,不願往上加價,日盛金背後二大股東建高與日本新生銀行最後倒數時間的動態,備受關注。
證期局官員昨日晚間表示,依據公開收購有價證券管理辦法18條第二項規定,如果有正當的理由,可以申請展延公開收購日期。
所謂正當理由有二項,包括收購案涉及公平會、投審會,或其他機關要審核的項目若申報生效的話,可以向金管會申報展延,但公告延長收購的期間合計不得超過50天,只限延一次;至於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的個案,蔡麗玲說,金管會目前並沒有收到該公司的申請展延申請,其他正當理由要看個案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