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ko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2-31 16:36

甫出獄1個月洗劫汽車旅館 搶匪回籠吃牢飯7年4月

剛出獄不到1個月男子王彥,去年11月29日凌晨,持改造手槍搶劫北投一間汽車旅館櫃檯人員,得手1萬2400元,隨即駕車逃逸,警方循線逮捕,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
起訴指出,33歲王男,案發前向朋友借車,從新北市土城開車出發,先到林口找朋友,接著前往北投一間汽車旅館行搶,凌晨4時許,王假意詢問住房價格,觀察四周環境,確定只有2名職員後,持改造手槍,恫嚇「把錢都拿出來」,櫃檯女子無法確定手槍是否具有殺傷力,任憑王男取走櫃檯現金。
王開庭辯稱,手槍並非兇器,合議庭根據刑事局鑑定報告,認定外觀、重量且質地堅硬,與市售以塑膠製成的玩具手槍顯然有別,如持以毆擊他人身體,足以構成威脅。
判決指出,王男曾犯下傷害案件,去年10月11日出獄,竟在隔月的29日犯下罪質更重、對社會危害性更高的加重強盜罪,顯然並未因刑罰而心生警惕,依法加重法定最高及最低刑度。合議庭審酌,王男國中肄業,曾在汽車美容打工,離婚後6歲的子女由母親協助撫養,依法判決有期徒刑7年4月,並沒收犯案用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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