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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22 11:10

簽ECFA台灣得不償失? 黃志鵬:觀念錯誤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009年10月22日電)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今天表示,洽簽ECFA不是零和遊戲,而是雙方創造更多的貿易效果,媒體報導中國增加的國內生產毛額絕對金額高,台灣將得不償失,這是錯誤觀念。
據自由時報昨天報導,中國商務部公布研究報告,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中國可因關稅減讓帶來國內生產毛額 (GDP)約0.63%的增長,換算金額約270餘億美元。
自由時報指出,至於經濟部委託中經院的評估報告,ECFA可為台灣GDP帶來1.72%的成長,換算僅約69億美元;中方所得等於是台灣的4倍,一旦簽署,中國顯將佔盡台灣便宜,台灣將得不償失。
黃志鵬上午在立法院出席經濟部預算審查會議時表示,從不同的研究報告可以看到,兩岸洽簽ECFA,在GDP增加的比率上,台灣1.72個百分點是比較大,但換算成GDP的金額,中國的淨增加效果較大,但大家要知道,若沒有簽ECFA就沒有這些效益,是因簽ECFA才有,這是創造出來的利益。
黃志鵬說明,兩岸洽簽ECFA不是零和遊戲,台灣所增加的利益不是中國的損失,這是雙方創造出來的效果,不是中國多拿,台灣就會少拿,要講對中國GDP絕對金額較高,台灣將得不償失,這是不對的觀念,只要利益大於衝擊,就可以合理往前推進洽簽。
此外,勞委會昨天公布委託學者研究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就業市場影響評估報告,以靜態模型推估,預估簽署ECFA可創造10.5萬到12.5萬個工作機會,不簽署則將減少4.7萬個工作機會。
黃志鵬回應,經濟部推估則是靜態模型增加13萬人、動態模型增加25至26萬人,若以同樣靜態模型,雙方研究會增加的就業人口數差不多,勞委會這份研究報告是合理的參數與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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