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2-19 08:10

慘爆!男子誤信「藥師佛代言人」可改運 7年遭騙走近7000萬


高院判曾婦4年徒刑。(資料照)
2020/12/18 20:2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一名曾姓婦人自稱「藥師佛代言人」,向祈求闔家平安的陳姓男子誆稱可以替他們一家人改運,7年來共詐得6985萬元,陳男直到運勢未起,才驚覺受騙,提起詐欺及侵占等告訴。高等法院認定全案均為詐欺罪,判曾婦4年徒刑,另判1年6月可易科罰金之刑,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2010年間,曾婦以「藥師佛代言人」的形象示人,自稱可作法替信眾改運,陳男不察,誤信曾婦有神力,掏出65萬元給她保管。曾婦稱作法結束後就會歸還該筆款項,豈料她不僅沒有歸還,還變成陳男惡夢的開端。
曾婦作法完畢後,向陳男表示「還沒圓滿」,陳男擔心全家人運勢不佳,又陸續交款132次,時間長達7年,金額高達6958萬元,直到陳男驚覺運勢平平,仔細回想,愈想愈不對,才驚覺受騙,提出告訴。
曾婦辯稱,因為經營公司出現困難,無法負擔龐大債務,才會出此下策,希望法官考量她身體狀況不佳、罹患眼疾,還要養小孩,給予減刑。新北地院依侵占、詐欺罪判她3年徒刑。
但曾婦承認對陳男施以詐術取財,且「從頭到尾都在騙」,高院認為,本案並非情節較輕的侵占,而是全部都屬於詐欺罪。
高院批評,曾婦利用陳男心理弱點,假藉神明欺騙他作法可改運,長期詐財,且金額將近7000萬元,事情爆發後,竟只賠陳男80萬元,至今未取得諒解,惡性重大。
陳男出庭憤恨不平地說「我信了她這麼多年」,高院指出,曾婦惡性重大,金額甚鉅,不宜輕縱,評議後判她4年徒刑,另外1年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54萬元,沒收未扣案的犯罪所得68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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