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9 12:27

防堵漏洞/回台4個月 才可以復保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2009.10.19 06:33 am
健保局表示,將修法杜絕短期復保就醫的法律漏洞,未來出國超過一定年限且不在戶籍者,即自動喪失健保資格,若要返國就醫,需在台住滿四個月才可復保。
許多台籍移民或留學生趁返台,只繳少許保費就能以健保身分看病,引發納保公平性的爭議。健保局副總經理李丞華表示,在二代健保規畫中,考慮增列僑民返台就醫的門檻。
根據健保法規,出國未滿六個月返國者,依規定補繳保費,即可具有健保身分;如果超過六個月,可選擇停保,但返國當天就可復保,繳當月保費就恢復健保身分,有就醫權利。
由於此一漏洞,不少僑民或留學生碰到需花費大筆醫療費時,寧願回台就醫,待治療告一段落、返回僑居地前辦理停保,僑界及留學生都知道健保有這樣的「好康」。
健保局官員說,健保屬於全民納保,只要有我國國籍,不論旅居國外多久,返台後合乎投保規定,就可申請復保,健保局沒有理由拒絕。
事實上,立委和輿論早就促請健保局修法,避免健保資源成為移民或華僑免費看病的「後門」。健保監委會主委劉見祥也表示,雖然專程返台就醫者一年只耗用醫療資源上億元,對健保一年近五千億支出是九牛一毛,卻引起不佳的社會觀感。
李丞華表示,若二代健保增列僑民返台就醫門檻,未來出國逾一定年限,經戶政單位確認不在戶籍,即自動停保,這些人若要取得健保身分,應在台居住滿四個月,才能復保。
不過,劉見祥和李丞華都強調,若限制僑民或留學生復保就醫需有等待期,難免阻礙某些在國外突發急重症者,返台後無法以健保身分看病,這在法律拿捏上需要更多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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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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