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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9 08:20

能源稅今攻防 最快後年開徵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9.10.19 06:04 am

能源及環境稅今(19)日展開攻防,由學者提出的課稅版本,課徵後第十年能源及環境稅預估將為國庫帶進數千億元稅收,汽、柴油每公升總稅額將較目前增加約18元,最快民國100年開始實施,分十年逐年調高稅額。
政院賦改會今天將就能源稅及環境稅連續召開兩場委員會議,最快今天將就課稅方式作成結論建議。不過,政院已另再委由政務委員梁啟源就課徵能源稅、溫室氣體減量進行研議,行政院官員昨(18)日表示,距離行政院提出能源稅課稅版本「還有一段路要走」。
梁啟源表示,課徵能源稅的大原則是以95年經續會、今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和馬蕭競選政見白皮書的內容為基礎。官員認為,依據此一原則,能源及環境稅額預估可能會較賦改會學者版「規模來得小一些」。
由中經院長蕭代基帶領研究團隊所提出的能源及環境稅課稅研究報告中,揭示未來需同時課徵能源稅及溫室氣體稅的石化產品共有五大類,即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僅課徵能源稅者為核能;僅課徵溫室氣體稅者,則有燃料油、煤炭與天然氣。
能源及溫室氣體稅採分十年逐步調高稅額做法,其中溫室氣體稅按每噸二氧化碳排放量按500元到1,000元不等研擬課徵方案,但學者傾向折中採取每噸稅額750元計算;產業界建議稅額應降至每噸200元。
能源稅部分也採逐年加稅做法,以汽油及柴油為例,溫室氣體稅額若訂為每噸1,000元時,汽、柴油的能源稅每年均以每公升1.68元的幅度逐年調升,至第十年的每公升汽油能源稅額將達23.89元;柴油則為21.03元。
官員指出,根據學者版能源及環境稅額表,石化產品稅負將較目前增加最多18到19元。以汽油為例,合計能源及溫室氣體稅後,若以台灣2008年12月每公升汽油售價20.68元為基礎計算,實施能源稅第十年的汽油售價不到40元,仍低於日、韓兩國的平均油品售價。
日本2008年每公升汽油價格為45.06元、韓國是34.5元,日韓平均價格是39.78元。財政部認為,開徵能源及環境稅確實會使高耗能產業的成本上升,但只要配套措施得宜,不致於對經濟發展造成大太衝擊。
依據賦改會研究學者規劃,能源及環境稅高達4,000億元的稅收,未來將做為補貼低收入戶、大眾運輸工具使用者因開徵綠稅而增加的負擔,同時也將做為改革包括貨物稅、印花稅、娛樂稅及所得稅等稅制的降稅財源。
※延伸閱讀》
‧最快100年開徵/能源環境稅 將補貼低收入戶
‧經部:能源稅決加徵碳稅
‧新版溫室氣體稅 稅額大降
‧能源稅開徵 須提新策略
【2009/10/1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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