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笨蛋!日本差額關稅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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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超/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2020年12月9日 下午7:55·3 分鐘 (閱讀時間)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面對立委蔣萬安有關萊豬質詢時,指出:「日本那套除了差額關稅,台灣全部都做到了。」殊不知日本的差額關稅,才是降低日本豬農受衝擊的關鍵作法。
日本是國際豬肉的消費大國,國產豬養殖產業產量也有一定的規模。日本對於農產品相當保護,提出各種保護措施,減緩開放市場後對國內農業的衝擊,豬肉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一開始是採「輸入配額」制度,限制國外豬肉的進口量。於1950年代起,實施進口豬肉的總量管制,後來因為違反GATT的規定,故於1971年取消該制度。
自1971年10月開放豬肉自由輸入,改採「差額關稅制度」,一直沿用自今日。差額關稅制度相當複雜,日本設定一個基準輸入價格(目前是每公斤546.43日圓),為論述方便,低於該門檻稱為低價豬肉;高於該門檻稱為高價豬肉,分別課稅作法如下:
1.低價豬肉採從量稅:若到岸價格(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以下簡稱CIF)低於基準輸入價格,需課徵差額關稅,即基準輸入價格與CIF的差額;若是CIF低於每公斤64.53日圓,則每公斤一律課徵定額的482日圓。例如某次美豬進口的CIF是每公斤500日圓,進口商就必須負擔每公斤46.53日圓的關稅(546.53-500=46.53)。
2.高價豬肉採從價稅:如果CIF高於基準輸入價格,則是課徵4.3%的從價稅;但又設定最低課稅額每公斤23日幣,所以等同CIF達每公斤524日圓就需要課徵4.3%的從價稅。
不過,日本在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時,豬肉的差額關稅制度經常被拿來檢討。例如:引用農委會資料,在CPTPP中就規定,低價豬肉最高關稅從每公斤482日圓在執行開始執行時降為125日圓,並在第5年及第10年分別降至70日圓與50日圓;至於高價豬肉現行關稅為4.3%,將立即降為2.2%,並在第10年取消。但低價豬肉在CPTPP生效的11年內可實施農產品防衛措施(數量基準或價格基準);2019年的《美日自由貿易協定》中也明訂,10年後將取消高價豬肉(高於524日圓/公斤)的從價稅,只課徵低於524日圓/公斤的低價豬肉,則課徵從量稅每公斤50日幣。
由上述差額關稅制度的設計可知,日本政府設下重重的門檻,讓進口豬肉成本必高於基準輸入價格,以保護日本養豬產業。因而讓日本在開放市場多年後,國產豬自給率雖然節節敗退,由1985年的86%,1995年減少至62%,2000年僅剩57%,不過近20年還能長期維持五成左右的市場占有率。
農委會夸言,進口豬肉僅占一成的市場,預估開放對市場影響有限。然對進口低價豬肉採取高度管制的日本,市占率也是逐步失守。反觀,沒有差額關稅制度、僅採固定的稅率的關稅的我國,可以預見大舉開放後,將對我國低價的豬肉市場產生劇烈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