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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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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7 22:50
兩岸司法互助件數 半年追上台美7年
2009-10-17 中國時報 【中央社】
兩岸兩會今年4月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後,半年間已有71件互助事項。但台美司法互助簽署7年來,總計才73件。法務部表示,台灣最盼與美簽署引渡相關協定。
法務部官員表示,兩岸犯罪集團利用同文同種之便,在兩岸從事詐欺、走私、洗錢等犯罪,或做為潛逃管道。今年4月26日兩岸江陳會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明文規定著重打擊經濟犯罪,以及涉及貪污、賄賂、瀆職等犯罪。
根據法務部99年度施政報告,自今年5月21日至10月1日止,法務部與對岸進行的司法互助案件共計71件,其中包括犯罪情資交換15件、提出人員緝捕遣返請求10件、進行人民自由遭限制等重要訊息通報16件、提出調查取證請求28件、業務交流2件。
而台灣與美國的司法互助機制,建立於民國91年3月簽署的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到今年9月為止,台灣共委託美國協助調查39件,美國則委託台灣協助調查34件,共計73件。
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表示,兩岸人員往來密切,司法互助案件量大很自然,而台美司法互助多年來執行成效也相當良好,只是目前欠缺引渡機制,使得外逃美國的台灣經濟罪犯無法遣返受審,台灣正努力尋求與美建立類似機制。9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