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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0-12-07 20:08

國內金融:央行決議調整不動產貸款針對性審慎措施,自明日起生效

國內金融:央行決議調整不動產貸款針對性審慎措施,自明日起生效

財訊新聞   2020/12/07 16:45
【財訊快報/編輯部】中央銀行今天召開常務理事會,決議調整央行不動產貸款針對性審慎措施,央行表示,為促進金融穩定及健全銀行業務,防範銀行信用資源過度流向不動產貸款,因此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高價住宅貸款業務規定」,名稱並修正為「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自今(109)年12月8日生效。
相關規定如下:
(一)新增全國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限制:第一戶貸款最高貸款成數為六成;第二戶(含)以上貸款,最高貸款成數為五成,均無寬限期。
(二)新增全國自然人第三戶(含)以上購置住宅貸款限制:最高貸款成數為六成,無寬限期。
(三)新增借款人購買都市計畫劃定之住宅區及商業區土地貸款限制:應檢附具體興建計畫,最高貸款成數為6.5成,並保留其中一成俟動工興建後始得撥貸。
(四)新增餘屋貸款限制:最高貸款成數為五成。
央行指出,本次修正主要考量因素如下:
(一)全球經濟不確定性仍高,主要經濟體持續維持寬鬆貨幣政策之資金外溢效應,銀行過度集中不動產授信,將影響信用資源配置,不利生產事業實質投資。
(二)銀行購置住宅貸款及建築貸款成長走高,今年10月底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重為35.9%,接近歷史高點之37.9%。
(三)自然人多筆購屋貸款及公司法人購屋貸款續增,部分案件有貸款成數偏高、貸款利率偏低,以及寬限期過長等現象;且購地貸款部分借款人利用銀行資金進行養地、囤房;餘屋貸款亦有授信條件過於寬鬆等現象。
(四)央行近期邀請主要銀行座談,進行道德勸說,並派員實地查核,另通函金融機構,持續強化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惟鑒於各金融機構授信規範寬嚴不一,難以達成執行成效;因此,宜訂定一致性規範,以利其遵循。
此外,本次針對性審慎措施,僅規範高風險貸款戶,並不影響首購及換屋等絕大多數實質需求貸款案件。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應確實遵循本項貸款規定,央行將加強相關金融業務檢查。
央行表示,政府正努力推動「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本項貸款規定係落實該方案之「信用資源有效配置及合理運用」有關貸款差別授信之要求。央行將與各部會通力合作,努力達成政策目標,俾利房地產市場健全發展。
未來央行將持續關注房地產市場發展,並檢視本項貸款規定之執行成效,適時妥適調整相關措施,以維持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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