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6 13:46

大陸人士探親來台 居留4個月可享健保

【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即時報導】 2009.10.16 01:30 pm
移民署最近發布,台商在大陸配偶的14 歲以下子女、台灣民眾在大陸出生未於台灣報戶口的18歲以下子女等,可依探親來台灣長期居留。健保局表示,上述人員自取得證件、居留滿4個月起,就可以眷屬身分依附被保險人投保,享有健保權益。但重新出入境後,仍須居留滿四個月才能再投保。
【2009/10/1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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