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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5 20:32

銀監會邀陳沖赴北京簽MOU?金管會:未接獲對方任何邀約

銀監會邀陳沖赴北京簽MOU?金管會:未接獲對方任何邀約
2009/10/15 19:30 鉅亨網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兩岸金融 MOU尚未簽訂,但今(15)日傳出,中國銀 監會邀請金管會主委陳沖赴北京簽訂 MOU,並且傳出中國銀監會已核准中國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來台參股台資 銀行。對此,金管會今日晚間特別澄清表示,未來有關 兩岸洽簽 MOU的報導以金管會為主, MOU僅是金融業跨 境經營入場券,勿過度誇大 MOU功效,對於今天的傳聞 ,副主委吳當傑更表示,尚未接獲銀監會邀約及相關訊 息。
據報載,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備忘錄 (MOU)時間及地 點大致底定,據傳,在大陸銀監會積極爭取下,將邀請 金管會主委陳沖赴北京簽署金融 MOU,至於時間,雙方 也已達成共識,將在10月底、最慢11月初完成簽署。
不僅如此,今天還傳出,傳出中國銀監會已核准中 國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來台參股台資銀行,初步設定以 非官股的民營中型銀行為主,提出出價將以1.5倍股價淨 值比(P/B)為參股指標。
金管會國際業務處處長許欽洲表示,兩岸目前係依 據今(2009)年 4月26日第三次江陳會簽署之「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建立兩岸金融監理主管機關間之聯繫 窗口,並就金融 MOU內容進行溝通,目前與金融專業相關的部分都已處理完畢,但是其餘非關金融專業部分, 包括簽署的「人、時、地」,正由主管兩岸事務之單位 積極處理中。
吳當傑進一步強調,對於媒體報導的赴北京簽約, 根本尚未接獲對方邀約。
許欽洲還說,金融 MOU之簽訂,主要是為彰顯雙方 監理機關進行金融監理合作之意願,兩岸所簽署之金融 MOU將包括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等共三項MOU, 依國際慣例,其內容主要包括:資訊交流、資訊保密、金融檢查、持續聯繫等合作事項,並不涉及市場准入之 條件。
許欽洲補充說明,金管會過去已和39個國家簽訂 M OU,簽訂內容都是依照國際慣例,與中國大陸簽署的文 本不會比較特別。
許欽洲指出,有鑑於 MOU簽訂後,我國金融業將可 赴大陸投資或設營運據點,透過此MOU之簽訂,除有助於 金管會對我國金融業之監理,亦有助確保國內金融體系 的穩定及維護金融秩序。
不過,吳當傑強調,MOU僅是金融業跨境經營的入場 券,依國際慣例也不會涵括市場准入的條件,因此各界 不必過度誇大MOU的功效,但另一方面也不必因顧慮交流 增加而將MOU污名化。
吳當傑表示,金管會將依政府整體大陸政策規劃, 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立場及「國家需要 」、「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三原則來推動兩岸金 融相關事務。他還強調,未來有關兩岸洽簽金融監理 M OU之報導,請各界以金管會發布之新聞稿為主。
另外,對於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傳出將來台參股台 資銀行的消息,財政部李述德今天也表態,他說,像是 政府百分百持有的台灣銀行、土地銀行,目前絕不會將股份出售給中資;至於具公股股份的民營銀行,像兆豐 、第一、合作金庫,政府持股股份也不會變動,至於市場上去買的,不是財政部的權責。而金管會對陸資參股 台資銀行的態度,則還是維持低調,表示尚未接獲銀監 會相關訊息,所以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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