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子不想簽收罰單,在肉粽店前大喊「警賊仔拗蠻」、「你警賊仔攏很大」。(民眾提供)
2020/12/03 00:24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警三分局李姓警員被控執法過當遭處分,今日深夜他接受本報採訪,自稱寧可被記過,而不願有生命危險;他以「台鐵殺警案」舉例,如果鐵路警察李承翰對情緒失控的鄭再由噴辣椒水,甚至做了更粗暴的舉動制伏鄭,也許李承翰不會被鄭再由刺死,但事後可能跟他一樣被認為執法過當,外勤遇到狀況往往只有幾秒能反應,如果判斷錯誤就可能受傷、致命。
這件發生在10月13日的執法過當事件,是因為蔡姓男子違停,不滿李姓警員開紅單,並罵李員「拗蠻」,李員當時認為蔡男情緒高漲,已脫離一般人的反應,因此以侮辱公務員為由,要逮捕蔡男,雙方拉扯後,蔡男抱住路邊鐵柱,李員因此對蔡男噴了辣椒水,並順勢將他上銬逮捕,將他以侮辱公務人員移送地檢。
經過一個多月,蔡男侮辱公務員獲得不起訴處分,不起訴書的內容大約是說,雖然蔡男不斷說「拗蠻」沒有侮辱警方的意思,不過檢察官也拿出之前台中簡易庭的判例,台中地院認為有公然侮辱的意思,不過這個判決被報導後,台中市台語文化協會長王圓圓出面回應,沒有侮辱的意思,雖然有判例可循,但可見「拗蠻」是個有爭議的詞,加上辱罵公務員是微罪,所以做出不起訴處分。
事後,市警三分局也認為李員執法有討論空間,也立刻對他記過處分,對於分局處分李員說他寧可被處分,因為外勤遇到許多狀況只有幾秒鐘時間能判斷,如果判斷有誤,很可能就會像李承翰那樣喪命,而警方頻繁介入治安、交通糾紛,常會讓自己陷入危險,如果因為執法過當,警方就因此龜縮,變成服務業、佛系警察,那麼有天警方站在路口也會被當成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