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2-02 14:46

抓高噪音車 「聲音照相」元旦開拍


環保署宣布「聲音照相」將於明年元旦上路,取締地點前方100公尺會設立警示標語提醒駕駛人。(記者羅綺攝)
2020/12/02 05:30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為改善高噪音車輛擾寧、提升居住環境品質,環保署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於明年元旦正式上路,未來高噪音車輛超標即拍即抓、無所遁形。

測到噪音過高 直接拍照開罰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表示,噪音車輛呼嘯而過的擾寧問題,目前採取路邊攔檢或到指定地點原地噪音量測,但噪音通常是不當操駕或車輛改裝排氣管問題,因此會出現行駛很吵、但原地音量卻合格的狀況;環保署因而參考超速照相作法,把噪音測監與車輛拍照結合,改採「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行駛車輛若被測到噪音過高就會直接拍照開罰。

依據道路速限 制定管制標準

「聲音照相」管制標準根據道路速限而不同,速限小於每小時五十公里的道路,汽機車聲音不得超過八十六分貝,速限大於五十公里、小於七十公里的路段,則不得超過九十分貝。而且也會於監測點一百公尺前設立標語「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
聲音照相紀錄到的噪音行為,會經背景音修正、排除環境干擾,且設定氣候無雨、風速小於五m/s的環境;確認噪音超標者將依《噪音管制法》對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處以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且若照相辨認出車輛有違法改裝者,則將要求到檢與限期改善,未改善更可依法開罰三千至三萬元。

陳情熱區路段 優先設置監測

全國已有三十六套聲音照相設備,將優先針對民眾陳情熱區的路段進行設置監測,另針對檢舉較多的特定時段,也會採移動式監測,以提升稽查成效。
蔡孟裕強調,聲音照相執法是保護民眾角度出發,以「抓吵」為原則,執行消防救災、救護的公務車排除開罰,擴音車等非機動車輛自身所發出聲音,則將另以擴音設施標準規範。

環保署宣布「聲音照相」將於明年元旦上路,圖為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記者羅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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