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3 20:51

財政部:臨時舉辦娛樂活動需事先報備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09.10.13 08:14 pm
財政部表示,臨時舉辦的娛樂活動,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均應在舉辦前向轄區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所舉辦活動若不收取費用,亦應在事前向轄區地方稅稽徵機關報備。
財政部提醒,舉辦臨時公演的娛樂業者,未依規定辦理登記及徵免手續者,將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有短、匿報娛樂稅者,除追繳稅款外,並按應納稅額處五倍至十倍罰鍰。
【2009/10/1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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