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3 20:12
上海法院副院長:台灣人打官司不會吃虧
【中央社╱台北13日電】 2009.10.13 07:59 pm
上海市高級法院副院長張海棠今天表示,上海法院對於台商、外商、陸商都是一視同仁,他自己感覺是很公正的,台灣人在上海打官司不會吃虧。
張海棠來台灣參加第10次台滬經貿法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在會外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回答有關台商和台灣民眾對大陸司法公正的多項質疑。
他指出,上海法院處理涉台案件逐年增加,去年總共受理821件涉台案件,民事和商事案件佔案件數的96.22%。
他說:「訴訟肯定有勝有敗,有贏有輸」。台灣當事人敗訴原因,程序方面包括:部分當事人不出庭應訴處於不利地位;不了解大陸司法制度反而根據台灣的規定提出訴訟主張。
實體方面,一些是因為台商管理混亂和認知錯誤引起的,例如有台商企業財產和個人財產混同,個人從公司隨意支現金,私人資產也會投入公司,公司舉債時有時無法區分是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
他表示,不管是那一類案件,上海法院主張第一先通過調解解決,實在調解不成才走判決。如果對一審判決有意見,可以上訴到二審,「上海法院執法過程,我自己感覺是很公正的」。
他說,法院審理案件不會對外資、台資有差別,上海要建立國際金融中心,其中一條很重要就是法治環境,對台資、外資、大陸本地民營企業,都是一視同仁。
對於大陸司法受行政干預的質疑,他說,大陸法律儘管和台灣不一樣,不是三權分立,從審判角度來講,還是對事實負責,依據法律規定審判,不存在政府有意干預法院。「上海依法行政程度比較高,我們感覺不到政策指示這案件該怎麼判,這案件該誰敗訴,如果真是這樣法律就沒有意義了」。
大陸司法界屢傳法官受賄案件也是讓人質疑的主因之一,張海棠說,不只是司法,有權力不加制約肯定會有腐敗,「我覺得上海司法應該是公正的、透明的,個別人員有違失情況,不能代表整個上海市」。他強調,上海法院對貪腐問題是高度重視。
「民告官」的官司是否也能獲得保障,他表示,不可能因為一方是政府,打官司就處於劣勢,法院是按事實證據,大陸二審制,如果有意見上訴,上訴敗訴還可申訴,如果法院真的判錯,完全可以通過申訴糾正過來。另外還有檢察院、人大常委會監督糾錯的機制。
他說:「還是要信賴司法。如果你不信任司法,檢察院、人大去反應也可以,這可以提醒法院重視,不過最後還是要回到司法,不要認為台灣人到那邊去會吃虧,不應該有這種想法,事實上不會(吃虧)的」。
【2009/10/13 中央社】@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