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男子僅因行車糾紛,認為對方不禮讓,就持空氣槍敲打恐嚇被害人,彰化地院審理,判處周男違反傷害、恐嚇罪,各處4月、3月徒刑,合併應執行5月。(資料照)
2020/11/23 18:29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古人云:「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彰化周姓男子開車行經狹小巷弄,遇見韓男開車迎面而來,兩車對峙一會後,周男只好倒車禮讓才順利會車,但周男卻嚥不下這口氣,轉頭去找韓男,還持空氣槍抵住韓男額頭嗆聲「為什麼不讓」,並敲打其頭部,讓韓男心生畏懼,事後韓男控告周男。該案周男雖禮讓在先,但事後卻抓狂失控持槍恐嚇、傷害他人,期不法言行被彰化地院判處4月、3月徒刑,合併應執行5月。
判決書指出,周男(36歲)於今年1月26日晚間6點許,開車載著友人宛男(51歲)行經彰化境內鄉鎮某巷弄,此時韓男剛好也進入此巷弄,兩車因此無法前進,最後由靠近巷口的周男倒車,才順利會車,但周男卻不滿降下窗,對韓男罵「幹」,韓男不理會繼續前行至友人家,未料周男竟轉頭跟上,並下車拿起空氣槍對韓男說「你是在開什麼,為什麼都不讓」,然後就持槍往韓男頭部敲打過去,隨後扣下板機,用槍抵住韓男額頭。
眾人被周男舉動嚇一跳,韓男友人欲衝過去制止,此時周男友人宛男卻幫腔嗆聲「是要吃子彈嗎,是都沒吃過嗎」,周男也嗆「去報警啊,又不怕你」等語,最後周男仍被韓男友人架開下,才結束衝突。
韓男表示,當時要去找朋友,由於友人家外面巷窄,轉進巷子後剛好與周男車輛面對面,但他車子無法退讓,當時兩車還對峙數秒,最後對方車輛先倒車,他以為對方禮讓,結果卻被罵髒話,當時覺得算了往前開,沒想到周男竟追來,還拿槍抵著他的頭,當下心理認為「快掛了,為什麼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我又沒怎樣!」。
審理時周男坦承拿槍打韓男頭部,但否認拿槍抵住韓男,宛男也辯稱,只是跟韓男等人說「不要白目、吃到子彈倒楣」等語。
彰化地院審理認為,周男僅因行車糾紛,就持空氣槍對人恐嚇,宛男還幫腔作勢,實屬不該,審酌兩人國中畢業智識程度且均無業,判處周男違反傷害、恐嚇罪,各處4月、3月徒刑,合併應執行5月,並沒收作案空氣槍;宛男犯恐嚇罪,處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