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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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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2 21:48
買假大陸身份 8位台灣人在上海被罰
【中央社╱台北12日電】 2009.10.12 09:31 pm
8位買賣假大陸身份的台籍人士,近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管制或免刑責等處罰。
據中新社報導,這是上海第一中級法院受理的首批台灣籍被告人買賣中國大陸國家機關證件、印章案件。
報導說,從台北到上海的王梁,曾經在一家保險公司擔任過業務代表。2006年至2008年間,先後透過台籍人士羅文等,幫助另外6位台灣到上海的人員,從湖南省安鄉縣、重慶市墊江縣、山西省大同縣等地購買當地農民戶口簿和有關身份證,並借此謀取非法利益。
王梁、羅文還把買到的戶口簿變造使用。
同時,王梁在上海萬航渡路等攤販處,購買偽造的「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曹家渡派出所戶口受理章」2枚印章,被警方查獲。
王梁和另外7位台籍人士都被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印章罪」處罰。
報導引述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人士表示,台籍人士購買中國大陸身份,主要用來結婚、購屋、經商、炒股等。
有些台籍人士購買大陸身份,目的在隱瞞自己較大的年齡或在台灣已婚的事實,以便與大陸女友結婚,並且確保子女能夠獲得合法身份。
另一些台籍人士雖是單身,但因為在台灣有未了結的刑事或民事訴訟,無法回台灣開具單身證明,所以要用偽造的大陸身份在中國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