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子被前夫當街擄走逼復婚,她用「姑丈剛過世不能結婚」為由成功勸退前夫脫身。法官依妨害自由罪判前夫徒刑8月,可上訴。(資料照)
2020/11/20 10:3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林姓女子和趙姓男子離婚不到半年,趙男苦求妻子復婚不成,竟拿刀擄走林女,還以死相逼要求重辦結婚登記,林女不肯,被趙男限制行動長達6小時,後來林女以「姑丈剛過世不能結婚」為由,成功勸退趙男而脫身。
判決指出,趙男和林女於去年8月辦理離婚後,趙一直不死心想要追回林女,但林不肯再和他有任何牽扯,甚至連Line好友都刪除;今年3月24日中午,林女騎車鼓山區博愛二路與大順一路交岔路口,停等紅燈時被尾隨在後的趙男拉住,趙先把她機車熄火並拔鑰匙,再強擄她上車。
趙開車載林女回到租屋處後,隨即進廚房拿了一把菜刀,逼林女跟他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還嗆說林女如果不答應就跟她同歸於盡,林女好言相勸,趙都聽不進去,後來林女突然想到姑丈剛過世,便以為籍口,勸趙男長輩過世在辦理喪事期間去登記結婚,是對長輩相當不敬的事,還說自己被趙男帶走,沒有請假公司同事會擔心,耐心勸趙放她離去。
林女被趙控制行動長達6小時後,在她耐心勸說並答應重新加趙為Line好友後,趙才同意讓她離開,林女脫離虎口後,立即報警求援;高雄地院審理時,趙坦承有跟林女討論復婚的事,但辯稱自己沒有擄走林女,更沒有控制住她的行動自由。
但法官根據林女公司同事的證詞,發現林女被趙控制行動後,手機也被趙保管,公司同事見林女一直沒來上班,打了多通電話都找不到人,且林女被擄走後,在趙男的威嚇下,並沒有機會對外求援,因此不採信趙的證詞,依妨害自由罪判他徒刑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