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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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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2 21:40
陸委會:金融MOU陳述意向沒約束力
【中央社╱台北12日電】 2009.10.12 09:03 pm
針對部份立法委員質疑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MOU)的形式與要件等,陸委會晚間表示,國際間簽署的MOU,主要在陳述雙方主管機關的意向,並不構成國際法律義務約束力。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會議中,除了強調兩岸金融MOU是政府既定政策外,並表示這一備忘錄不見得要先送國會審議後才能簽署。
繼發表上述看法後,陸委會今晚發佈補充說明稿指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目前已和 32 個國家與地區、共 38 個金融監理機關簽署類似的 MOU 或 EOL(換函)。
這些國家包括美國、巴西、德國、馬來西亞、西班牙、瑞典、阿根廷、南非、泰國、薩爾瓦多和香港等國或地區。
陸委會還表示,一般 MOU 的主要內容有:一般原則、資訊交換與保密、監理方式、聯繫機制、技術合作等。
對於大部份內容已接近成熟的兩岸金融 MOU,賴幸媛今天答詢立委提問時已指出,這份 MOU 與大陸藉機收購台灣房地產沒有相關,它只是兩岸在下階段談市場准入時的基礎,在兩岸金融業獲得對方市場准入條件之前,政府會把民間的意見和看法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