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11-07 00:05

國內首座漁電共生場 台泥託台鹽11月動工

國內首座漁電共生場 台泥託台鹽11月動工
工商時報 袁延壽 2020.11.06
台泥綠能在彰濱的再生能源電廠。圖/台泥企業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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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宗進入實質建置的漁電共生案場;台泥(1101)指出,企業團旗下台泥綠能,6日已與台鹽綠能簽約,台泥綠能將以13.98億元,委託台鹽綠能進行位於嘉義、裝置容量43MW的漁電共生案EPC統包工程。
台泥指出,此案場將在2020年11月中旬動工,預計在2021年7月開始正式發電,平均年發電量將達5400萬度,可供應超過1.6萬戶家庭1年所需用電,20年累計可減少碳排放量達155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碳吸附量。這也是全台第一座大型「漁電共生」光電專區案。
台泥指出,此建置案在不影響原有土地使用目的下,經由妥善規劃設計,建置一座兼具魚塭養殖與設置太陽能電廠的「漁電共生」場域。

此場域在維持原有漁民養殖行為下,結合學術理論、引進AI技術以提升漁民養殖品質與產能,同時在這塊60公頃養殖土地的塭堤上建設一座約43MW的太陽能電廠,不僅落實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也創造養殖、創能與環境三贏的綠能建設,充分落實循環經濟的精神。
「人類只有一個國籍-地球」,台泥指出,這是台泥企業團在規劃綠能發電、循環經濟發展時的中心思維,對於環境氣候變遷的重視與關心,身體力行,除自行立下減碳目標,對於再生能源的推動更是不遺餘力。
因此於2018年成立全資子公司「台泥綠能」,積極布局再生能源領域,投入太陽能光電、風力發電、地熱發電的建置,同時針對其他可行再生能源領域也積極評估與研究,力求對環境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台泥漁電共生台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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