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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10-07 08:27

查債務人所得 每筆費用減半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9.10.07 03:23 am
債權人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費用可望大幅降低。財政部官員昨天指出,將從目前的每筆500元大降為250元,近日可望式公告實施。
官員說,債權人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的費用,從民國93年1月1日實施以來都沒修正過,考量近來資訊技術發展迅速,相關作業成本也跟著降低,為據實反映相關成本,因此決定調降一半的費用。
官員表示,新規定上路後,債權人每申請查調一位債務人的財產資料,只要繳250元的服務費;不過申請查調兩個以上年度的所得資料,要依每一年度分別收取250元服務費。
【2009/10/0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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