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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姓男子等強行押人討債並限制行動,被屏東地院判刑。(記者李立法攝)
2020/10/26 20:27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錢、蘇2男與劉男有債務糾紛,夥同王姓友人將劉男強行帶走討債,3人將劉男上手銬、戴腳鐐並以衣物套頭毆打,逼迫劉男簽下50萬元借據,並押至旅館限制行動,被害人乘隙逃逸報警求救,警將3男送辦,屏東地院依私行拘禁罪判處3人4至5個月不等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劉男去年因債務糾紛遭到錢、蘇、王3男動私刑並拘禁,蘇男等人將劉男從新竹押到屏東討債未果,除脅迫劉男簽下借據外,並將劉男上銬拘禁在旅館內輪流看守,逼劉男還債,劉男趁3人疏忽時逃出旅館報警求救,警方將錢男等人逮捕送辦。
劉男遭錢男等人以暴力手段控制行動3天,錢男等人大費周章押人討債不成,還吃上官司。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王、錢、蘇3人觸犯私行拘禁罪,分別處以4到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