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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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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勵志成長
發佈於 2020-10-24 06:36
親情裡面,也有利益,不必高估任何感情--2
一開始是找理由一點都不想藉,後來借了5000給他們,並且在三個月後就把錢要回去了。
50多萬的年薪,只肯借五千,3個月後就來要錢。這事直到現在,都成為她心中的一個坎。
當然,最後他們房子還是買了,主要是家中的一個小姨借的錢,她的哥哥用一年多就還清了。
她家現在和那個小姨走得很近,她後來放假回去經常免費給小姨的孩子補功課,現在在上班了,有時也會給小姨的孩子買衣服。
而她家和大舅家的關係,卻比以前更加淡漠。
雖說於理而言,她明白自己沒有任何資格去怪大舅家,不管他們家多麼有錢,那都是他們的錢,不管他借不借,她都沒有任何資格去責怪。
借錢這種事,人家借給你是情分,不借是本分。
但是,理字之上,還有一個情字,情分二字,往往才是決定人與人交往時關係好壞的必然條件。情意如果更加深厚,走動更加頻繁一些,哪怕明明稱呼上是同等的關係,肯定彼此之間的親疏有所不同。
生活中,我聽過很多人感慨,說往往到了借錢的時刻,才能真正看清一個人,一種關係。
有的人,可能平時和你很是要好,但是一到關鍵時刻,涉及到利益的時候,就分得比誰都清楚,溜得比誰都快;
而有的人,可能平時並不和你刻意套近乎,但是當你在有困難的時候,卻有可能會雪中送炭。
是的,其實我們不能去指責那些逃跑的人,或者說涉及到金錢的時候翻臉不認人的親戚好友,因為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親情裡面,也有利益。
當你遇到這種事的時候,你可能也比不比別人做得好。
只是,這世上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只有當你自己也遇到這種困境的時候,才會明白那些雪中送炭的人有多可貴,哪怕你也曾冷眼旁觀過。
還有些人冷漠,是因為遭遇過好心反害了自己的情況。
有些人你借給他錢,可能反而讓自己陷於被動局面,不還不說,催都不敢催,一催就說你不夠義氣,甚至還有故意拖延不想還的人。
原本好好的關係,可能因為藉錢一事把一切弄得很糟糕,可謂是得不償失。
正因為這樣的事同樣層出不窮,所以才有越來越多的人不願意再把自己的錢借出去,哪怕關係再好,寧願得罪人也不肯借。這其實是一個雙向衡量的問題。
借錢的人可能在埋怨對方不夠義氣,袖手旁觀的時候,被借的人也會暗暗評估你,是不是個誠信的人,有沒有及時還錢的能力等等。
但凡在其中一方面有所疑慮,可能就不會藉這個錢。
就像我前面說的那個朋友,她大舅不願意借,應該就是看她家條件不好,擔心到時還不上吧。
所以關於這種事,其實真的要放寬自己的心態,不必高估每一種感情,合理看待別人的每一種態度,別人不借要持平常心,埋怨解決不了任何事。
但是,如果有人慷慨解囊,那自己就要做個說到做到的人,並且知恩圖報,等到以後,別人了解你的品行之後,路自然越走越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