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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10-21 08:04

《金融》外銀淨值計算鬆綁 發新台幣債額度估增576億元

《金融》外銀淨值計算鬆綁 發新台幣債額度估增576億元


時報資訊
2020年10月21日 上午 07:51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9月底放寬外銀在台分行淨值計算規定,增加在台投資放款量能,宣布擬比照相同標準修正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規定,擴增外銀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額度,預期可增加576億元的新台幣金融債發行額度。
金管會為協助外銀擴大參與再生能源等綠能大型專案融資,2018年4月17日訂定發布「外國銀行在台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辦法」,允許外銀分行可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發行額度上限為外銀分行淨值的8倍。
為適度增加外銀分行經營能量,金管會接受業者實務需求建議,修法允許外銀分行可將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金的50%列入淨值計算,於9月底正式發布施行,增加外銀分行的放款、投資業務能量,促進台灣實體經濟發展。
考量外銀在台分行的淨值定義標準應有一致性標準,金管會研議修正「外國銀行在台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辦法」,比照上述修法標準,允許外銀分行可將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金的50%列入淨值計算,擴增可發行新台幣金融債的額度規模。
銀行局表示,截至7月底,外銀分行的備抵呆帳集保證責任準備金為144億元,以修法後可將50%列入淨值、以及現行規定發行額度上限為8倍計算,外銀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的額度可增加576億元。
同時,考量外銀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的市場現況及實務需求,金管會在參考農委會及交通部意見後,同意將農業金庫及辦理儲金匯兌的中華郵政機構,納入外銀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的銷售對象,有助外銀分行籌措新台幣資金。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0年9月底,已有法國興業、法國東方匯理、法國巴黎、德意志銀行等4家外銀在台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合計發行規模為17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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