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勵志成長   發佈於 2020-10-05 06:17

想毀掉一段關係,就向對方借東西--3

有些人的“借”,就是“搶”
為什麼我們越來越討厭借東西?因為做一回好心人的結果,常常是灰頭土臉,“好藉好還,再藉不難”的古訓基本只能停留在課本上。
汽車這種貴重物品借出去叫人擔心,一些小東西借出去同樣讓人開心不起來。
就拿書來說。錢鍾書曾開過一個玩笑,借書是青年男女之間滋生愛情的好方法。
如果只是買書或者贈書,一來一回,一錘子買賣,但要是藉書,有來有往,兩人的交流機會就會增加,如果進一步談論書的內容,那更是有了豐富的談資。
但除了這種“別有所圖”的情況,一般愛書的人都不大樂意外借。
誰說愛書之人,就得當移動的公益借書館的?圖/unsplash
有一回把一本自己還沒來得及看的新書借給朋友,還回來時,封面上多了幾道摺痕,白淨的書頁沾上了手印。
最令人難以忍受的是整本書染上了一股零食氣味,抖一抖,還掉出幾粒薯片殘渣。捧著這本“新書”,我作為書主人的心情可想而知。
還有一次,同學想藉一本珍藏多年的小說,儘管心裡不情願,但礙於面子還是同意了。
兩個月後,他不好意思地給我網購了一本新版:“前兩天搬家,你那本小說找不到了,給你買了一本新的哈。”聽起來倒好像是我佔了便宜。
四十二塊五毛錢,一本新書取代了舊書,儘管是一模一樣的內容,但關於那本舊書的記憶再也找不回來。
從那以後才真正明白,既然沒法強求別人認同一本書對於自己的特殊價值,那最好一開始就概不外借。
清代文人袁枚寫過一篇《黃生借書說》,在其中提出了著名的“書非借不能讀也”。
所謂“必慮人逼取,而惴惴焉摩玩之不已”,借來的書一定倍加珍視,怕主人索取所以抓緊時間閱讀。可惜幾百年前的袁大才子沒想到,後世的借書人臉皮這樣厚,而書的主人反而變得憂心如焚。
出門必帶裝備,一律不外借。
類似的例子還有許多:同事知道你常帶紙巾,所以總是朝你要紙,當你終於忍無可忍拒絕一次,對方還要指責你小氣;
有人急匆匆地跑來借耳機,並表示不嫌棄你,卻忘了你還會嫌棄他;
想追劇又不捨得花錢,非要藉你的視頻網站會員一用;
同一間宿舍的捨友,擠一點你的洗面奶也就算了,還笑嘻嘻地想要藉用牙膏和口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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