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9-22 05:59

分離認股權憑證 開放外資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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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認股權憑證 開放外資投資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9.09.22 04:12 am
金管會昨(21)日發布函令,開放外資可以投資「分離型」的附認股權憑證,外資投資我國證券市場有更多的標的可以選擇。金管會今年5月開放附認股權憑證可以分拆交易,昨天配合放寬外資可以投資。
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股票公司得募集發行附可分離認股權公司債及附可分離認股權特別股,該分離認股權憑證為外資得投資之證券範圍。
金管會指出,保管機構對外資投資分離型的認股權憑證,應詳予登載,按月向金管會及央行外匯局申報庫存資產總額、證券買賣及庫存明細表等資料。
金管會5月開放「附認股權」商品可以分拆交易;特別股或可轉債如果有「附認股權」,如果一發行就立刻可以分拆,也就是「附認股權」可以單獨交易,「特別股」或「可轉債」也可以單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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