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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8-09-01 18:53

誰說家庭主婦沒勞保金?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勞保新制即將上路,明年起,退出職場的家庭主婦,年滿60歲還可領取過去勞保年資累計的老年給付,以前投保的勞保一點都不用浪費。
國民年金下(10)月上路,沒有工作的家庭主婦也可投保國民年金,在老年時每個月由政府支付年金,而勞保新制明年元月上路,家庭主婦如果以前有工作過,曾有勞保年資,就算現在沒有工作,年滿60歲時,還可以拿著過去在勞保累計的年資,領取老年給付。
以婚前有10年勞保年資的李媽媽,投保薪資為3萬3,300元為例,若依照舊制,李媽媽年滿60歲時若沒再繼續投保勞保,過去的年資付諸東水流,一毛錢也拿不到。
不過,勞保新制明年初上路,李媽媽婚後雖然退出職場,但李媽媽等到年滿60歲時,可以依照新制,投保年資未滿15年得向勞保局領取33萬3,000元的老年一次金給付。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分析,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通過後,不僅上班族可按月領取年金、退休生活更有保障,就連以往退出職場的家庭主婦,年滿60歲還可領取過去勞保年資累計的老年給付。
過去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符合下列其中一項給付條件時,可選擇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的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林由敏分析,勞保舊制的規定,限制上班族必須「在職加保」才能領取老年給付,此舉使得許多家庭主婦,因為步入家庭後辭職,導致婚前所累積的勞保年資,全部都失效。
有些家庭主婦則是在年滿60歲之前,到職業工會投保、自己負擔高達六成的勞保費,才可以獲得「在職投保」的身分,把先前年輕時累積的勞保年資,領到一筆勞保老年給付。
林由敏表示,勞保新制實施後,只要曾經有勞保投保年資,即使年滿60歲時,沒有「在職加保」,都可以領回過去投保勞保時所累積年資換算成老年給付。
根據新修正的勞保條例規定,年滿60歲有保險年資者,如果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者,就只能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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