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 又一市場派出手了
工商時報 邱琮皓 2020.07.18
經濟部證實,大同市場派股東王光祥也提出召集股東會申請。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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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17日下午證實,大同市場派股東王光祥以投資公司羅德、三雅、競殿等三個法人股東身分,趕在16日下班前將申請案件送進經濟部,申請理由一樣是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
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規定,董事因股份轉讓或其他理由,致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時,得由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股份之股東,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另一市場派股東、欣同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林宏信也以同樣理由向經濟部提出召集股東會申請。
經濟部上周駁回大同公司申請董事變更案後,大同市場派欣同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林宏信等人,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向經濟部送件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擬改選董事。
官員指出,林宏信的申請案已經進入行政程序,分別在15日、16日發函給大同公司,要求公司在文到七日內,申請案中指稱董事會不能召集股東會的情形表示意見。
官員說明,雖然王光祥與林宏信申請的理由相同,但林宏信的申請案進度比較快,無法判斷兩案是否會完全合併審查,或是兩者進度能接近,還是會一起討論,如果最終若是認為這樣的主張合理,並准許召集股東會,將會以較早送件的申請為主,較晚申請的案件將不予許可。
大同股東會市場派王光祥